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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6章 申请回避,多次抗议审判长判定!

    姜伟这个案件,由于最高检介入。


    平原省高院方面,开始了重审程序。


    省检方面.…


    也针对本案进行全面的调查,核审相关的证据。


    很快.…


    省检关于本案的核查工作完成。


    省高院通知各方参与庭审,并向各方传达了开庭日期。


    苏白在收到省高院通知的开庭时间,第一时间觉得身上轻松了不少。


    姜伟的这个案子,他反复的了解过。


    只要能够申诉成功,然后开庭。


    这个案子就基本上没有了其他问题。


    因为不管是从证据证人口供亦或者是其他情况来讲。


    和最高检进行回复认证的一样,这个案子都没有客观的事实。


    能够证明姜伟入室抢劫并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和事后将人杀害。


    所以说——只要开庭了,那么对于这个案子的相关事项进行核证。


    这个案子就等同于说翻案了。


    .


    ….


    很快.…开庭当日。


    等候室内。


    苏白带着李雪珍和姜伟,一起坐在等候室内等待着开庭审理。


    李雪珍的表情兴奋。


    姜伟的心情倒是显得有一些忐忑。


    他在监狱待了那么长时间了。


    坐牢都坐了将近13年。


    终于出狱了,申诉又跑了一两年,这一次开庭。


    对于他来说很不容易。


    所以姜伟在进入开庭前,整个人的心情可以说是非常激动的。


    “苏律师.…这一次开庭.…”


    苏白知道姜伟想要说什么,笑着开口:“放心吧.…”


    “这个案子我已经了解过了,没有什么问题的。”


    “嗯!”


    听到苏白的话,姜伟重重点了点头,心里放松了不少。


    没过多长时间,一名工作人员走进等候室开口:


    “庭审即将开庭,还请跟我一起进入庭审场。”


    “好的,谢谢。”


    苏白点头示意,带着李雪珍和姜伟走进了庭审场。


    各方入座后。


    在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以及相关事项后。


    合议庭成员进入庭审场内,走上了审判台席位。


    审判长沈瑶作为省高院的副院长。


    整理了一下眼前的材料,环绕了一圈庭审现场。


    对于这一次最高检介入,重新审理的案件,省高院方面比较重视。


    所以安排了她这个副院长,出庭进行审理。


    这个案子.…怎么说呢。


    她作为省高院的副院长,也参与审理过此类的申诉案件。


    这种申诉案件.…


    说实话,各类情况她都见的不少,这个案子.…


    沈瑶朝着检方席位看了一眼,没有继续想下去,紧接着敲响法槌。


    “现在开始核实出庭人员身份.…”


    “现核实检方出庭人员身份。”


    公诉人席位上。


    这一次的庭审,是徐波主动申请担任本次的公诉人。


    并且和另一名检察官组成了本次的庭审公诉人。


    徐波看了一眼苏白的方向,然后开口:


    “公诉人徐波,公诉人吕梁。”


    苏白听到徐波的声音,朝着公诉人席位看了一眼。


    徐波?


    不是十几年前负责对姜伟进行控告的检察官吗?


    不进行自行回避就算了。


    可是现在怎么又出现在了庭审场上,并且是作为公诉人的身份?


    是担心这场案件翻案,会被追责。


    还是因为其他的想要亲自参与这场庭审?


    可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。


    徐波都不应该作为公诉人出现在这场庭审上吧?!


    没等苏白细想下去,审判长沈瑶继续开口:


    “请上诉方,陈述你方当事人的身份。”


    “好的。”


    苏白点头:“我方出庭人员,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苏白,李雪珍。”


    “当事人:姜伟。”


    “好的。”


    在双方陈述完各自的身份后,沈瑶继续走相应的流程。


    “各方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。”


    “本次庭审由平原省高院进行审理,合议庭成员,审判长沈瑶,审判员李向前,审判员马达。”


    “对于本案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,上述人是否要申请回避?”


    苏白看向公诉人席位。


    公诉人席位上的徐波就是当初姜伟这个案件审理了检察官。


    苏白听姜伟描述过,徐波在当初作为公诉人,检察人员。


    对于这个案子采取的是很激进的行为,怎么说呢。


    有些证据的控告都是徐波提出来的。


    他不知道为什么徐波还能出现在再审的程序当中。


    因为按照回避原则,徐波应该在重审的程序中自动回避!


    这种不自动回避的行为,是想让他在庭审上当庭提出回避吗?

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这一次的再审,无论是属于什么情况,徐波都应该回避。


    在审判长的询问当中,苏白当即举手示意:


    “审判长。”


    “上诉方申请公诉人徐波回避。”


    沈瑶开口:“陈述理由.。”


    苏白继续开口:“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规则。”


    “涉及到有可能会出现不公平判决的人员,应当自行回避。”


    “公诉人徐波,在13年前,作为公诉人,对我方当事人的这个案子进行了相关的认定。”


    “出现了认定我方有罪的情况。”


    “在这种情况下,公诉人徐波有可能会出现对我方不公正的倾向。”


    “涉及到影响本次庭审的公正性。”


    “基于这种条件之下,符合回避原则,因此我方申请公诉人徐波回避!”


    公诉人席位上,徐波望着上诉人席位,当即开口:


    “公诉人参与本次庭审,不会影响本次的判决结果。”


    “并且公诉人已经向检察长申请过了,符合开庭要求。”


    “所以不存在回避的情况。”


    “基于这一点,我反驳上诉人委托律师的回避请求。”


    徐波在开口说完后,目光落在苏白的身上。


    这个案子的确是他在13年前审查的,那个时候他还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。


    现在13年前过去了.…


    他已经主动向检察长说明了情况,想要参加本次的公诉。


    得到了同意。

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下,苏白虽然说当庭提出来申请回避。


    可是.…


    提出申请回避,但不一定要回避。


    苏白:???


    按照回避原则,如果上诉人或被告人对于合议庭中的审判员有异议,可当庭向合议庭申请回避。


    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。


    公诉人则是由检察长同意是否回避。


    虽然说徐波的说法是已经得到了检察长的同意。


    但是这个案子是什么情况?


    这个案子,徐波在十几年前就作为公诉人对姜伟进行了控告,并且推荐的刑期是死刑。


    现在好不容易重审了.…


    徐波再次作为公诉人在本次庭审上出现。


    他说不用回避就不用回避了?


    审判长席位上。


    沈瑶对于苏白申请的回避。


    以及公诉人得到了检察长的同意,不需要直接回避,进行了相关的核对。


    随后开口:“上诉人认为公诉人回避的条件是——”


    “公诉人参与过对于姜伟的判决。”


    “认为这一点是可能会影响到本次庭审的公正判决。”


    “对于这一点,合议庭认为并不构成影响本次庭审公正判决的必要条件。”


    “所以关于这个回避,进行驳回,并且不允许再议。”


    “好了.…”


    “现在继续进行庭审吧。”


    咚咚咚!


    审判长敲响法锤,看了一眼苏白的位置开口说道。


    ???


    啥意思?


    明摆着欺负人呢?


    为什么要进行驳回?


    他在庭审场上提出来的回避,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规则。


    即使是合议庭认为,公诉人徐波出庭不会影响本次庭审的公正判决。


    用什么来保证?


    再有一点,审判长为什么不允许再议?


    苏白举手示意想要问清楚。


    但是沈瑶作为审判长,一直没有理会苏白的举手示意。


    继续开口:“请上诉人陈述诉讼申请。”


    苏白没有陈述诉讼申请,而是继续追问这个回避原则。


    “审判长,我不理解为什么合议庭要驳回我的申请回避?”


    “我的申请回避是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出来的合理申请。”


    “审判长你刚才所陈述的,徐波作为公诉人进行出庭,不会影响本次案件的公平判决。”


    “那么作为审判长,你是怎么来判断,徐波这种违规的不进行回避,不会影响庭审公平性?”


    “我依旧坚持我的原则,申请公诉人的回避!”


    沈瑶表情平淡:“这个问题合议庭不能回答。”


    “关于回避的问题,刚才合议庭已经说过了。”


    “回不回避并不影响公正的判决.…”


    “既然回避并不影响工作的判决,那为什么不让徐波回避呢?”


    “公诉人在明知道自己应当回避的情况下没有进行回避。”


    “上诉人在这里提出来了应当回避的问题,合议庭又进行反驳。”


    “在这种情况下,我怎么去相信合议庭说的公诉人不回避,不影响公正的判决?”


    “我提出抗议!”


    “要求合议庭能够严格的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规则。”


    “请公诉人徐波进行回避!”


    咚咚咚。


    法槌敲响,沈瑶眉头微皱:


    “合议庭刚才已经回答了上诉委托律师的请求。”


    “驳回且不再再议!”


    “用什么方式保证判决的公正性,这不是上诉人委托律师应该考虑的问题。”


    “好了!”


    “庭审继续!”


    苏白反驳:“可是庭审的程序和规则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进行。


    我方并不能够接受本次庭审对我方的审理!”


    “我再次提出抗议!”


    “如果合议庭认为我提出来的抗议有任何问题的话,完全可以把我驱离出庭审场!”


    “但是要给出相应的理由和解释。”


    “审判长,我依旧坚持我方的原则。”


    “如果审判长认为公诉人徐波在庭审上,并不能够影响庭审的公正判决,那么请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明!”


    苏白抬头,直视着沈瑶的目光。


    申请回避原则一直都被驳回.…他怎么相信合议庭成员会依照公平的判决?


    再说.…


    徐波作为当时的公诉人,这一次出现在庭审场上。


    显然不符合庭审的规定。


    如果因为这件事情,让重审维持二审的判决。


    那么先前所做的努力全都白费了。


    所以在庭审的流程上,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流程问题。


    申请回避是他们一方应有的法律权益。


    在这种情况下,合议庭拒绝他的诉讼申请。


    合理吗?


    肯定不合理!


    不合理怎么办?肯定要在要在庭审场上抗议!


    .


    …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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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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